1.產品釋義
是指我行根據政府采購、公開采購中標結果,以政府財政支付資金為主要還款來源,通過形成資金回款閉環(huán),為供應商提供用于滿足中標采購合同項下備貨、生產、加工、日常經營等資金需求的授信。授信品種包括流動資金貸款、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國內信用證、非融資性保函(僅限投標保函、預付款保函、履約保函、質量保函)等方式。
2.產品特點
(1)用信方式多樣:可貫穿政府采購活動全流程——流動資金貸款、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國內信用證、非融資性保函(僅限投標保函、預付款保函、履約保函、質量保函);
(2)供應商、采購方范圍廣—采購人涵蓋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團體組織;供應商涵蓋企事業(yè)法人、以營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
(3)額度申報更靈活—根據歷史訂單申請授信額度;
(4)授信期限靈活—根據借款人的經營資金周轉、合同資金付款時間等因素確定;
(5)申請方式更多樣—已開通線上申請渠道,即將開通線上進件盡調渠道。
3.適用對象
(1)本地供應商/外省采購人:借款人在我行建立授信業(yè)務關系2年以上,可適當放寬跨省采購業(yè)務限制;
(2)外省供應商/本省采購人:滿足我行異地授信要求,且有本省采購人長期合作歷史記錄。
4.申請條件
(1)符合工信部等主管部門關于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文件中劃型標準的中型、小型及微型企業(yè)或個體工商戶,并滿足我行授信業(yè)務對客戶的基本要求;
(2)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有固定經營場所;
(3)企業(yè)有1年(含)以上持續(xù)經營歷史或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及管理者具備1年(含)以上持續(xù)的經營經驗,如企業(yè)未達標,參考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及管理者歷史所在企業(yè)相關經營經驗(本制度中涉及企業(yè)標準但未達標的可參照此條執(zhí)行);
(4)借款人、實際控制人和主要經營管理者個人信用記錄良好, 未發(fā)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在銀行的授信、信用卡無未結清的逾期、欠息或墊款情況,且無其他不良信用記錄,無不良嗜好;
(5)中標企業(yè)近2年至少有2次政府采購或公開采購中標履約記錄,或近三年累計中標金額達到50萬元(含)以上,履約記錄良好,不存在拖欠貨物、產品質量不合格等違反采購履約要求的情況;
(6)申請人在我行開立資金結算賬戶,并將我行賬戶指定為該筆政府采購貸款項下政府采購資金的唯一回款賬戶,在與政府采購方簽訂的協(xié)議或能提供經政府蓋章確認的支付至我行賬戶的確認函類文件,如回款賬戶不能鎖定或更換為我行賬號,需提供抵押、質押或由我行準入擔保公司進行擔保等風險緩釋措施,且回款賬戶需經我行認可并備案;
(7)借款人不得在反洗錢監(jiān)控名單、制裁名單、被執(zhí)行人名單, 且不涉及洗錢及恐怖融資行為,不涉及洗錢案件;
(8)需持有過往或本次政府采購中標通知書、政府采購合同等證明材料,且經政府采購網站掛網公告、公示(實際控制人實控的其他公司中標記錄可參照),此條為循環(huán)授信業(yè)務客戶用款、非循環(huán)授信業(yè)務申請準入條件;
5.融資成本:年化利率3.85%起